2024年4月16日(ri),
涼山州批復17縣(市(shi))機構改(gai)革(ge)方案(an)。
17縣(市)相繼召開動員(yuan)部署(shu)會議,
正式拉開縣(xian)級機構改革組織實施(shi)序幕,
縣級機構改革(ge)將于
2024年(nian)7月底前(qian)全面完成(cheng)。
據悉,涼山州縣(市)機構改革,按照州委關于縣(市)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,圍繞工業強州、農業強州、文旅強州“三大強州戰略”和縣(市)自身發展定位,調整優化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,持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,調整完善鄉鎮(街道)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,落實人員編制優化配置和領導職數管理要求,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縣(市)新篇章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。
此輪縣(市)機構改革將對社會工作、精神文明、人大、金融、科技、數據、鄉村振興、老齡等八個領域進行調整。改革后,西昌市、會理市、會東縣、冕寧縣、鹽源縣等5個大縣黨政機構限額仍為37個,其他12個中縣黨政機構限額仍為36個。
鄉鎮(街道)聚(ju)焦黨的建設、經濟發展、民生服務、平安法治等主(zhu)要職(zhi)能,按照(zhao)轄區人口、面積以及(ji)管理任務、編制規模等情況劃分為三類,設置黨的建設、經濟發展、社(she)會事務、社(she)會治理、鄉村振興、應急管理、綜合執(zhi)法等(deng)5至7個內設機構,以(yi)及便民服務(wu)(wu)、農業農村(cun)綜合服務(wu)(wu)等2至4個事業單位。進一(yi)步理(li)(li)順縣鄉(xiang)職(zhi)責關系,加強鄉(xiang)鎮(街(jie)道)對(dui)縣級(ji)部門派駐機構(gou)及人員(yuan)的管(guan)理(li)(li)職(zhi)責,構(gou)建優化協同(tong)高效的管(guan)理(li)(li)體(ti)制,健全鄉(xiang)鎮(街(jie)道)權責清單制度,創(chuang)新工作機制,推(tui)進扁平化管(guan)理(li)(li),提升工作效率,推(tui)動資源(yuan)、服務、管(guan)理(li)(li)下沉。